根据《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五年(2016-2020年)规划(修订)》的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现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3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三路75号大院粤西环境监测中心(收件人:柯伟龙,联系电话:2901315,邮政编码:525011),并在信封上注明:《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mmhbfg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1.《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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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柯伟龙 2901315
电 子 邮 箱:mmhbf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