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茂环函〔2017〕1173号
关于开展“黄标车”技术鉴定的通知
各位相关车主: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环〔2016〕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的规范>的通知》(粤环函〔2016〕945号)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黄标车”技术鉴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0日
地点:茂名市信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二、相关要求
(一)车主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机构代码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代办的,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车主将车开到制定地点交有现场工作人员,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通过鉴别车辆需等待到公安交警部门将该车从黄标车抓拍数据库剔除后,才能换发绿色标志,以免闯黄标车限行区域被处罚。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的规范》(粤环函〔2016〕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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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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