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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和《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办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工业站站场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环境监察分局反映。
一、公示日期: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1日,共7天。
二、联系电话:0668-2901967,邮箱:lfq383838@163.com。三、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四、联系人:林福青
附: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工业站站场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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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4日
附件: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工业站站场改扩建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工业站站场改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本改扩建项目拆除西侧煤台1、2、3线,西牵出线,西梯线,整备1,2,3,4,5,6线及联络1线。新建牵出线1股道,存车线7股道,平行于地秤2线布置。南侧将工程南、工程北线进行改建为一股道;于1道上出岔新建到发线3股道。有效长分别为西牵210米、存1线386米、存2线458米、存3线455米、存4线409米、存5线359米、存6线322米、存7线322米、18道748米,19道608米,20道522米。消防通道采用环形布置,分别与既有平交道口南北面接通,同时也与西侧大门连通。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建设地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铁运分部工业站站场内。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38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4月1日由茂名市环保局以茂环行字[2014]12号文予以批复,2014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6月建成调试,2016年11月投入试用。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茂名市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省三茂铁路基建工程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茂名市环境工程设计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按环评批复要求实施了建设期环境工程监理,建成了相应的工程或设施。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铁路机车排放的尾气,茂名石化公司的火车使用清洁燃料0#柴油,对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不产生废水。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铁路机车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期间,环境监理监测结果表明,整个施工过程中,昼间施工场界噪声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投入使用后,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及修改方案以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类别标准。
铁运分部已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期间,未接到群众投诉。
三、验收监测结果
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6年11月22~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验收监测期间工业站站场正常营运,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
(一)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茂名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57-2003)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也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该项目不产生废水。
(三)噪声
施工期间,环境监理监测结果表明,整个施工过程中,昼间施工场界噪声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投入使用后,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及修改方案以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类别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五)其他
无。
四、建设期环境监理结论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性质、规模、选址、工艺等与环评相符合,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相关工程与环评符合;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表及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的生态与环境保护措施,大气环境、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达标;在施工阶段没有发生群众投诉事件,没有发生污染事故,环境保护情况良好;本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计划动工建设并按时按质建成,工程符合质量要求,符合环评要求,并进行了试运行,其试运行正常,实现了环保“三同时”;本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废气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本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已具备了向环境管理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可向环境管理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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