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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备用网址器考勤制度

        

 

365备用网址器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劳动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和原则

考勤对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各直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考勤原则:坚持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考勤内容

1、考勤时间为市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凡上班超过正点时间10分钟,下班提前10分钟均作迟到、早退处理。

2、局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工作证,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局统一制发的工作牌,热情接待和引导来访人员。

3、病假、事假、国家规定享受的婚、产、探亲假,公休假等,须按制度、程序审批。

4、工作人员要作好出勤记录,月底由所在单位进行汇总。遇出差、学习等情况,由考勤人员统一记录。

5、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负责本单位考勤工作;考勤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如实记录本科室考勤中的问题。每月实行考勤统计,及时上报考勤结果。

三、考勤督查

1、局组成“考勤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纪律检查人员组成。

2、督查组职责:(1)维护办公纪律和办公秩序;(2)检查考勤工作落实情况,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3)纠正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4)统计工作人员出缺勤情况;(5)实行岗位督查,做好督查记录,为岗位考评提供依据;(6)检查办公楼的安全,卫生情况;(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3、办公室和各基层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统一报“考勤督查组”。

四、请(休)假

1、局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单位干部职工请事假一天应由科室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二天应由分管副局长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报办公室呈局长批准。

2、休工龄假、干休假、婚假、产假等,局机关副科级以下干

部需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处级领导及科长(主任)休假的由局长批准,并报告办公室。局属基层单位参照执行。

干部职工休假应执行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由科室或单位部门作出安排,原则上同一科室或部门同一时间不能安排两人同时休假。

3、请(休)假均需填写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单”(病假应附医院医生相关证明),呈相关领导签批,并及时送局办公室或单位登记备案。假期结束后当事人应到办公室或单位销假。

除急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外,一般应事前办理请(休)假手续,有特殊原因的,事后应立即补办手续。

4、因私离开茂名境内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应向科室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告;副科级以上干部需向分管领导口头报告;副处领导和各科室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向局长口头报告。

五、奖惩

1、实行考勤岗位考评。每月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时参照个人出勤情况、督查记录、领导意见、群众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对出满勤、敬业精神好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肯定和表扬,并作为年终考核评比、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2、对每年请事假、病假超过规定天数的,参照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休假的参照市的有关政策处理。

3、其它违反纪律的行为,可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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